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达列力汗·沙布尔汗辞去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
(2021年12月29日伊犁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规定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:接受达列力汗·沙布尔汗辞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,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。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达列力汗·沙布尔汗辞去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
(2021年12月29日伊犁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规定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:接受达列力汗·沙布尔汗辞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,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