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阿别克·托列格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
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
(2021年12月29日伊犁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的规定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:江阿别克·托列格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。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阿别克·托列格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
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
(2021年12月29日伊犁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》的规定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:江阿别克·托列格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。